12月9日,《山西法治藍皮書:法治山西建設年度報告(2020)》對外發布,其中,體現生態法治的“兩山”理念法治創新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寫進報告,成為一大亮點。
山西是生態脆弱和深度貧困高度重合的省份,尤其在貧困地區,生態和生產相互交織、相互影響。踐行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理念以來,山西聚焦生態治理、生態保護、生態產業和生態扶貧,制定了《山西永久性生態公益林保護條例》,啟動《山西省經濟林發展條例》和《關于加快呂梁山生態保護修復的決定》立法工作,先后出臺了6個地方性法規,5個政府規章,54個規范性文件,通過生態法治促進生態與扶貧良性互動、相輔相成。
推進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改革,山西整合部門職能,實施縣鄉村一支隊伍管執法,形成合力,改變多頭執法的狀況。同時,山西探索農業執法向鄉鎮延伸,通過整合農業方面的“縣鄉村三級農安監管網絡”和畜牧獸醫方面的“縣鄉村三級疫病防控網絡”,整合鄉鎮的市場監管、生態環境保護、文化市場、交通運輸、農業、城鎮和醫療7支隊伍等方式組建鄉鎮執法隊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