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15日,《山西省預防和制止餐飲浪費規定》通過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,適用于個人、家庭、宴席、教育機構、職工食堂和公務用餐等餐飲活動。
山西是農業小省,小麥缺口較大,大米和食油基本靠外省調入。餐飲浪費是對糧食,更是對水、土地、能源等生產資料的消耗。發揮地方立法的引領、規范作用,預防和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尤為迫切。
《規定》明確了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、餐飲供給方和需求方的義務,建立了預防制止餐飲浪費的長效機制,并將宣傳教育引導貫穿全過程。其中,專門細化了餐飲服務經營者在預防和制止餐飲浪費上的義務,規定經營者提供符合節約要求的標準化菜品,在菜單上標注餐品份量、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,提供小份餐飲食品,合理配置不同規格盛具,推行適合不同群體的套餐,突出了規定的可操作性。
《規定》提出每年1月為山西省厲行勤儉節約、反對餐飲浪費宣傳月。